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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撒及圣体圣事的基本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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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在最后晚餐中,藉着擘饼和分酒,把他的受难和复活的纪念留给我们,并吩咐说:“你们当这样行,为纪念我。”
“谁吃人子的肉,和他的血,必得永生。”(若:六、54)由此可见,圣体圣事为我们分享基督的救恩而获得永远的生命是至关重要的。
圣体圣事是通过祭献来实现的,也就是我们每位信友通常所参与的弥撒圣祭。
耶稣的最后晚餐,按对观福音就是“逾越节”的“祭餐”,而按若望福音,耶稣自己便是新约的逾越节祭品(若:十九、36-37)。换句话说,耶稣就是用“祭餐”的方式,把他在十字架上所建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约,传达给历代分吃这祭品的人,使他们参与这盟约,得到这盟约的实效,而这祭品就是他在十字架上甘愿为人所牺牲的“体”和“血”。
故此,在信理上,综合来说,弥撒是耶稣所建立的新约的“祭餐”:(1)他的祭品固然就是十字架上一次和永远地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捐献了体血,订立了新而永久盟约的耶稣基督;(2)这位在十字架上自作祭品的耶稣基督,在弥撒中,亲临饼酒形内,成为祭品,以不流血的祭餐方式,使他在十字架上为订立新约所奉上的唯一和永远的祭献(希:九、12)永存於人间。换句话说,在弥撒祭台上和在十字架上所奉献的是同一个祭献和祭品,即耶稣基督为订立新约的自我奉献;(3)让参与这祭献的人,在吃喝同样的祭品——基督的体和血后,有份於同样的——即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订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约,并得到它的实效,这是基督建立这祭餐的目的。(4)这位亲作司祭,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献上作为订立这新约的祭品的耶稣基督,在弥撒中,临在於身为他肢体的全体天主子民内,尤其以“公务”的方式,临在於主持这祭餐的神职者(主教、司铎)身上,把他自己和他的整个肢体——教会,结合於自己在十字架上的祭献,奉献给天主圣父,为完成父的救世工程。
由此可见,弥撒和圣体圣事是不能分开的,正如订立盟约的祭献和分食这盟约的祭品来结盟,和得到这盟约的实效是连成一体的。弥撒和圣体圣事因此而成为基督徒“生命”和“生活”的泉源,是天人合一的真实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