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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问起关于礼仪本地化的问题。其实,如果我们了解梵二礼仪宪章所阐明的礼仪本质,就会知道礼仪根本应该是本地化的。因为礼仪既是上主亲自藉圣言和圣事在此时此地的团体中实现他救世的工程,礼仪就非本地化不可;而且礼仪的本质一定是本地化的。然而本地化,并非与普世教会有所分割;反之,因着整个教会所共认的信德、圣言、圣事,教会的训导和祈祷,每次奉行本地礼仪时,也就是具体地表现教会大公性的时刻;事实上同一的圣言和圣事,在不同的团体和时间中,也就要求不同的具体回应了。换句话说,礼仪就是圣言在此时此地成为血肉的具体事实和标记。
梵二的礼仪宪章也清楚地训导说:
“只要保持信仰和全体的公益,连礼仪在内,教会无意强加严格一致的格式,反之,教会培养发展各民族的精神、优长和天赋;在各民族中,只要不是迷信和错误的成份,教会都应予以衡量,甚至在符合真正礼仪精神的条件下,把它们采纳于礼仪中。”(参阅礼宪:37-
40)可见教会确实愿意汲取各民族的文化精华,发展成为本地礼仪的一部份。具体地,在梵二以后所出版的每本新礼书,便一定载有关于本地化的礼规,通常包括:主教团按共同的需要可作的本地化适应;主教在自己的教区中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可作教区性的适应;举行礼仪时,主礼者和参礼者可作当时当地的适应。这实在是合一中保持多元化的大公精神之具体表现。
其中最具体的一个例子是婚姻礼书。它规定各地方教会在制定本地用书时,只需在原则上保留新人双方按教会训导的许诺,及教会为他们见证所作的“婚姻祝福”两个要素,其余所有经文和礼节都可按本地文化和具体需要增删和重写;而读经方面也可由新人双方和见证神父按当时环境节令而选用礼宪:6—18。
礼仪本地化的目的,不是表面化的经文和仪式,而是主借着圣言和圣事的运作,具体地影响我们的生活。所以说先要有教会信仰本地化,才可以有礼仪的本地化。记得曾有一位教授这样说:“如果要有真正本地化的礼仪,首先要有本地的圣人。”的确不错。如果不是把信仰真正生活出来,且活得切切实实的话,所有的礼仪都只是表面形式;也除非圣言和圣事的确圣化了我们,否则我们不可能有属于我们本地又与普世相通的礼仪。正如“米兰礼”被称为“盎博罗削礼”,因为是这位圣人在米兰教会生活上所作出的极大贡献;又如“君士坦丁礼”,被称为“金口若望礼仪”,也正因为圣言和圣事透过这位圣人的见证,具体地实现在当地的教会当中。“罗马礼”事实也如此,受了良一世和大额我略等圣教宗的影响而成为今日的“罗马礼仪”。现在就让我们大家祈祷,求天主赐我们圣德日增,使我们中国教会不停留在翻译经文方面的工夫上,而要有勇气生活出经文的内容,并具体地以生活写出我们“信仰”的内涵,礼仪的事实。亚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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